西藏推出支持重点产业民企引才政策
近日,西藏记者从自治区组织部了解到,推出为了贯彻落实人才强区的支持重点政策战略计划,自治区推出了多项措施来支持和鼓励重点产业中的产业民营企业引进人才。这些措施旨在促进产业升级与人才培养的民企深度融合,并通过协同发展科技创新,西藏以推动西藏地区经济向更高质量方向前进。推出
开展民营企业“引才强企”行动计划。支持重点政策鼓励和支持企业引进高层次人才,产业并对符合自治区有关规定且签订5年以上全职工作协议的民企高层次人才给予一次性安家费补贴和项目经费补助,参照自治区相关引进人才政策执行。西藏 对于来自全国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及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硕士研究生等优秀人才,推出自治区将连续五年每月分别提供1000元的支持重点政策生活补贴。 企业为引进创新型人才支付的产业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用等成本,民企可依法列入生产成本核算中。同时推进“双招双引”工作,支持各市(地)和藏青工业园区围绕自治区重点产业与主攻方向,积极引进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行业领军人才。这些人才能够带团队、带项目、带技术和资金,在园区创办企业或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增加对民营企业的人员培训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人选申报国家和自治区各类人才计划(项目)。在“珠峰英才”计划相关专项中,专门为民营企业优秀人才单独设立申报指标,并鼓励企业内的优秀人才申请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工程技术领军人才等项目。对企业中的青年科研骨干和技术人才,提供如“西部之光”、“西藏特培”等人才培养项目的机会,前往东中部地区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进行访问和学习研究。 支持民营企业建设引才聚才的平台。在民营企业设立新的院士工作站时,一次性给予100万元的启动资金;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则给予一次性50万元的启动资助。鼓励和支持企业自主建立或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设立研发平台,并开展科技创新项目和科技人才引进工作。如果这些研发成果突出且符合相关条件,将被纳入自治区科研创新平台序列,依据相关政策最多可以获得500万元的资金支持。
完善民营企业人才职称评审渠道,强化市场导向,优化职称评审标准。鼓励民营企业参与职称评审标准制定,并吸纳一定比例的企业家和技术专家加入相关的职称评审委员会和专家库。 有条件的专业技术领域应为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设立单独分组或组织专项评审,同时支持具备相关条件的民营企业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开展自主评审工作。 此外,高校和科研院所的研究人员可申请利用本人及团队的科技成果到企业兼职、挂职、合作项目等方式进行创新创业,并依据所取得的实际贡献获取相应报酬与转化收益。在创新创业期间获得的技术业绩将作为其职称评审、岗位聘任以及绩效考核奖励的重要参考依据。
此外,还有支持金融机构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帮助企业提供创新人才的创业服务,做好对人才引进的服务保障工作,并且强化对企业优秀人才的表彰和奖励措施。
措施明确,重点产业企业是指在文化旅游、清洁能源、绿色工业、现代服务、高原特色农牧、藏医药、高新数字、边贸物流、通用航空等领域,并且位于西藏(含藏青工业园区)的规模以上企业。相关政策实施所需的资金将由自治区财政统筹解决;自治区对同一企业在人才工作上的年度支持经费原则上不超过其上一年度财政贡献的60%,最高不超过600万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