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起诉中国海油前副总袁光宇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原党组成员、受贿诉中副总经理袁光宇涉嫌受贿一案,罪起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国海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油前袁光宇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副总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依法对袁光宇作出逮捕决定。受贿诉中近日,罪起徐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国海

检察机关对被告人的油前袁光宇诉讼权利予以了告知,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听取了他的副总意见,并对其进行了讯问。受贿诉中检察部门指控,罪起被告人在担任中海石油北方钻井公司总经理、国海中国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总经理、油前袁光宇中海油田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及总裁等职务时利用职权的副总便利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被公诉机关提请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