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蓝未经许可推送广告致车主不满

北京5月28日消息 5月27日,深蓝一名网名为“一半大王”的未经网友在社交媒体上分享了一张深蓝汽车中控屏开机广告的照片。不少车主也在社交媒体上表示,推送深蓝汽车未经车主同意,广告在车机屏幕上投放了此类广告内容,致车主其显示的深蓝内容是:“感谢48玩深蓝车主的信任,现面向首任车主发放10000元S09专属购车券”。未经

社交媒体平台上,推送不少车主对这种方式下的广告广告表示不满。有些车主晒出了与客服交流的致车主截图,并说道:“原本买车时觉得受了骗,深蓝现在还得在车上看到这些广告,未经真气人。推送”另外一些车主更是广告直言不讳地发问,“车子的致车主所有权究竟是谁来决定?”

在深蓝汽车APP上,“深蓝管家”表示有这两种退出方式:“1、请点击左上角跳过;2、挂D挡后退出。”客服还提到,该页面只会出现一次。

5月27日傍晚,深蓝汽车在官方微博上发布了关于广告投放一事的致歉声明:“非常抱歉给大家带来了困扰。我们将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确保用户有更好的用车体验,并且不会通过车内设备向大家发送推广信息。”

紧接着,深蓝汽车CEO邓承浩转发该条微博致歉:“我们已在内部对流程进行了优化,并承诺将来以更佳的方式告知各位深蓝汽车的福利信息。”

他这样说道:“周末我去市场,见到了几位老车主,发现一半以上都不知道还有万元专享购车优惠。因此,我向团队提出了让大家更多知晓这项权利的需求。这确实是我的过失,请多多包涵。”

图片来源于邓承浩微博的截图。

深蓝汽车及其CEO邓承浩未在道歉声明中提及是否存在侵犯用户隐私以及潜在的安全隐患问题。

关于“中控屏开机广告是否已调整”的询问,记者向深蓝汽车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采访,对方表示权益信息已经在当天得到了处理。

律师指出,《广告法》明确规定,未获允许不能向交通工具上投放广告。

北京市中闻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斌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任何单位和个人若没有得到当事人的同意或请求,在未获本人明确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对其住所、交通工具等相关设施进行任何形式的广告活动。同样,也无权以电子通信手段直接将广告信息传至他们所用设备中。

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未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不得向消费者发送商业信息或拨打电话。若消费者同意接收此类信息或电话,经营者必须提供清晰、简便的取消渠道。当消费者选择取消时,经营者应当立即停止发送商业信息或拨打商业电话。

李斌表示,中控屏幕是互联网的一种载体形式,车辆在启动时弹出这种显示模式,未事先得到车主的同意。这种情况可能涉及相关法规中的相关规定。

关于中控屏幕是否有安全问题,李斌提到,在车辆安全事故中,由于无法确定车主是因为车机广告弹出而产生的安全隐患,很难进行明确判断,目前尚未有关于此的典型案例报告。

深蓝至今累积亏损已经超过76亿元人民币。

近日,深蓝也曾因一些争议事件成为社交媒体热议的话题。在5月中旬的深蓝G318上市发布会上,邓承浩提到:“购买318无忧穿越版车型后,请大家离职去野一段时间,结束后深蓝再召唤你们重返工作岗位。”

该评论很快在网上引起了讨论并引发了争议,例如“购车后能离职两个月”的观点也成为了热门话题。

随后,邓承浩在微博上解释说:“那天的发言确实是临时决定的,不过说完之后,我确实认真去执行了。绝不是为了吸引关注或有其它行动,更不会涉及裁员和卖掉汽车的事情。”

今年初,深蓝汽车定下2025年的销量目标为50万辆,其中国内市场40万辆,海外市场10万辆。

官方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4月期间,深蓝汽车累计销售了87,822辆汽车,相对于全年计划,完成率不足18%。

在5月27日举办的长安汽车股东大会中,长安汽车总会计师张德勇就关于深蓝汽车的盈亏平衡点问题作出了回应:他预计深蓝汽车若能达到每月销售大约3万辆左右,则将能够达到盈亏平衡点。

乘联会数据显示,目前深蓝汽车在售有六款车型。深蓝汽车的主要销售车型是深蓝S05和深蓝S07。据统计,在今年前四个月,深蓝S05和深蓝S07的销量分别占到深蓝汽车总销量的36%、32%,这使得两款车型的销量占比接近70%。

这款名为深蓝S09的新车于5月22日正式发售,属于一款面向家庭市场的大型六座SUV车型,同时也是深蓝品牌中的顶级车型之一,在上市第一天便收到了超过2万辆的预购订单。

深蓝S09在发布会亮相,图源来自官方宣传图。

根据长安汽车近年来的财务数据,深蓝汽车在2024年的财报显示亏损15.71亿元。而2023年和2022年分别为亏损29.9亿元和31亿元。截至目前,深蓝汽车的累计亏损已超过76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