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部门联合发布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
百科
2025-12-19 17: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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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7日电 据中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消息,多部国家卫生健康委、门联国家中医药局与国家疾控局共同印发了《医务人员互联网健康科普负面行为清单(试行)》的布互通知(简称《通知》)。该通知旨在针对当前互联网健康科普中存在的联网问题,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健康提出了十条负面行为清单。科普
一、负面禁止发布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清单、对健康卫生活动或行业发展不利、多部损害其形象的门联内容。
二、布互不得以健康科普的联网形式进行违法违规的广告推广、引流或者导医服务,健康以及利用直播带货的科普方式推销或销售药品、养生课程、负面保健品等牟取利润。
第三条 不得披露患者个人信息,或者未经患者同意和许可,在任何场合展示能明确辨识个体身份的影像、图片或是文字资料。
四、禁止宣传推广与本岗位相匹配且处于本人专业领域的内容。
五、不得发布未经过科学验证的虚假错误内容,也不得歪曲理解科学指南和行业标准,误导公众对科学知识的正确理解。
六、不得过度夸大学者症状和疗效,不得用"神医" "神药" 等名义做宣传,不得通过虚构病案或编造故事情节等方法误导公众,在高风险治疗方式及尚未成熟的技术方面尤为注意。
七、不得过度使用人工智能技术,发布未经过审核的真实性和科学性,或者没有加入显著的人工智能生成标识的健康科普信息。
八、禁止发布违背伦理道德与社会风气,以及有违医护人员职业操守的内容;在健康科普文章中,应避免出现庸俗、触及边缘或为博眼球而过度炒作的话题来获取点击率。
九、未向医疗机构报备前,不得以该机构及其部门的名义或者个人职务身份(含可推测其单位及身份的相关标识与提示)开展网络健康科普活动。
十、离职后不得再使用原单位和职务的相关信息进行互联网健康科普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