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文宗被骗三次

当今电信诈骗层出不穷,唐文令人防不胜防。宗被古代诈骗之事人皆耳熟能详,骗次自古以来便存在此类问题,唐文并且这种社会现象在历史上也有记载。宗被例如,骗次在唐朝时期,唐文唐文宗李昂就曾遭遇过骗术两次、宗被受骗一次的骗次情况。

李昂是唐文唐朝第十五位皇帝,《旧唐书》中记载:“穆宗贞献皇后萧氏,宗被福建人氏。骗次穆宗担任建安王的唐文时候,后宫得侍寝,宗被生下文宗……后入家长安,骗次失去了与家中联系的信息,只记得有个弟弟在闽越之地。”李昂当上皇帝的那一刻便开始了寻访行动以平息母忧。

后来有一个叫萧洪的骗子自称是太后萧氏的弟弟。一见到太后他就“呜咽不已”眼泪汪汪的样子让人觉得是真的,即使太后也无法断定其真伪,所以唐文宗认为终于找回了元舅而将他拜为金吾将军、检校户部尚书及河阳怀节度使并迁升为左仆射兼鄜坊节度使。

当然,并非所有人都被骗。时任宰相李训“雅知洪诈称国舅”,却并未揭穿萧洪的虚妄企图。萧洪得知后非常恐惧,便极力巴结李训。萧洪贪得无厌,因钱财问题与神策军发生矛盾,官司打到李训那儿,李训偏向萧洪,从而得罪了大宦官仇士良。

此时,“闽地之男子名叫萧本,自称太后弟弟”,仇士良趁机揭露了萧洪的骗局。经御史台调查审讯,萧洪承认自己谋害大臣。皇帝因此下诏流放萧洪至驩州,但是不到半道就被赐死。

既然萧洪是骗子又如何鉴别真假萧本呢?原来,“太后有真母弟,孱弱不能自达”,萧本探知后故意接近,就能通过严格的甄别和盘查顺利得到内府的家族名讳及族属,于是唐文宗“便拜(萧)本赞善大夫”,后来更晋升为左金吾将军。

谁知道到了开成二年(公元837年),又有人谎称自己是太后弟弟了,福建观察使唐扶向朝廷奏报了一个名叫萧弘的人自言“是太后的弟弟”,结果御史台的官吏查证以后发现他所说的话全是假话,并下令将萧弘送回原籍。 不过让人意外的是,在这二年后的昭义节度使刘从谏,又上表请求皇帝,让他到京都向皇帝证明自己所言是真实的,不然恐怕会受到众口难辩的笑话,而且会被人笑出千古。

刘从谏所上的奏章使得朝廷上下喧哗不已。唐宪宗只能指令三司对此事进行会审,经过详细调查后确定,萧本和萧弘均属骗徒。但幸运的是,在此案审理中,两位骗子并未被处以极刑,只被流放。

为此,唐文宗作了公开的检讨:“在我即位以来,一直派人搜寻寻找诸舅来安抚母亲。然而那些奸邪的人却探察我内心的想法,利用州县附近的近便之地,伪造祖先的名声,想要借我的外族之情去蒙骗国家恩赐,以虚伪之名将萧洪这样的恶行遗留在历史当中;又让萧本之覆辙重蹈覆辙,而弘之罪恶更是不孝,让我家族的耻辱和罪行永远无法洗刷。直到我去世之后,我才意识到这个情况。”

诈骗罪从古至今就有其存在,《汉律》里就有一章专门规定了《唐律疏议》对这一类诈骗罪的规定则堪称是中国历史上惩治诈骗罪的重要篇章其中总共二十七条,占整个法律体系中的5%左右,每一个条文都有附带的司法解释,它表明在唐代诈骗财物犯罪的量刑幅度比照盗窃罪来处理。

可能因为前几次遭受的欺诈,导致唐文宗在他执政期间严刑重罚对于诈骗罪行的犯人,可见他对此类违法行为持极度反感的态度。

现如今各类电信网络诈骗层出不穷让人心力交瘁诈骗活动由来已久在古人们心中已是深恶痛绝古人认为此类犯罪行为会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但是,唐朝的君主李昂也被骗过数次

据《旧唐书》载:唐朝第十五位皇帝李昂的母亲萧皇后出身福建,为穆宗建安王妃,在进宫侍奉皇帝后失散于民间,只有弟弟在闽越之地尚有消息,贞献皇帝为寻找舅舅以解母亲之忧。

萧洪,自称太后之弟,见到太后的那一刻便“呜咽”了,他的演技十足到位,太后都无法辨清是真还是假,皇帝对此勃然大怒,认定他是“复得元舅”,于是任命他为金吾将军、检校户部尚书、河阳怀节度使,并升迁他为检校左仆射,负责鄜坊节度使的事务。

当然,并非所有人都被骗,宰相兼领尚书省事的李训深知萧洪欺诈皇帝的野心,却并未将真相揭发。得知这一消息后,萧洪立刻心生恐慌,便尽其所能讨好李训。萧洪贪婪无度,在金钱问题上与神策军产生矛盾,于是将案件提至李训这里处理,而李训对此向来偏向萧洪,由此得罪了太监仇士良。

在那一刻,萧本以闽国男子自称,并声称太后之弟仇士良也指证了萧洪有欺诈行为。随后,御史台官员对其进行了审讯,萧洪供认了自己的欺骗行为后被处决。后来,皇上下令将他流放到驩州,但没过多久就被赐死了。

既然萧洪是骗子,那么如何辨别萧本的真实身份呢?原来,“太后有真母弟,孱弱不能自达”,萧本得知后有意接近萧本的家人,并仔细查看了他的家庭成员及亲信名单,在一番详尽、严谨的核实和盘问之后,唐文宗才授予了萧本赞善大夫这一职位,后来又将其提拔为左金吾将军。

谁料,在开成二年(公元837年)的时候又有骗子谎称自己是太后的弟弟。福建观察使唐扶奏报有个名叫萧弘的自称自己的“太后弟弟”。文宗命御史台调查此事结果却发现所谓的事实都是假象所以命令将萧弘赶回原籍没想到两年后昭义节度使刘从谏上书道:如今不管朝堂上下谁说谁同声异口都说萧弘是真,而萧本是伪。请将萧弘送往朝廷以验证此话如果他因此含冤一时终究会被人耻笑。

李从谏的上书使整个朝堂变得沸反盈天。唐穆宗不得不命令司法部门重审此案,最后发现萧本、萧弘二人都是骗人之徒。不过这两名骗子没被打死,而是判了流刑远徙。

为此唐文宗作了检讨:“在陛下亲政以来,我便派遣官员寻求寻找诸位舅氏,以此慰劳陛下的慈颜。奸臣盗取了朕的情愫,借机生搬硬套地与州县相关,假托先帝之名,企图妄图获取恩典庇护;而萧洪的罪行没有被忘记,萧本的覆灭还在重复着,弘之的叛乱,更显得叛逆乖戾……而太后的期望未能满足。”

《汉律》中即有“诈律”,后又陆续增设如晋、梁、北齐、北周、唐《开皇律》等典籍对诈骗行为设定了详尽的惩罚条例,唐代惩治诈骗立法之进步更是可以称为中国刑法史上的里程碑。具体而言,《唐律疏议·诈伪律》总共有27条条款,每一条均附有详细的解释说明。“诈欺官私财物”一章规定:各人若故意以欺骗手段夺取官私财产者,则按盗窃论处,诈骗行为繁多、花样百出皆是如此。但盗贼既已得手,不论赃款多少都按照《盗律》的处理方法来减等处罚;没有实际占有赃物的人,则要按“诈伪律”从重定罪量刑。

或许是唐文宗多次受到欺诈的教训的缘故,他非常重视并严格遵守《唐律疏议》,将诈骗视为一种极大的罪恶和丑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