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禁止直接使用AI生成内容作为作业成果
中国青年报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璟瑄)清华大学日前发布《清华大学人工智能教育应用指导原则》,清华首度从整体和多层次的大学角度为校内的人工智能应用提出了指导意见与标准。
《指导原则》由“总则”、禁止“教学篇”和“学位论文及实践成果篇”三部分组成,直接作为作业覆盖了当前的使用生成教学与学术研究的核心场景。“总则”部分明确了学校秉持的内容“积极而审慎”的基本立场,并提出“主体责任”、成果“合规诚信”、清华“数据安全”、大学“审慎思辨”以及“公平包容”五大核心原则。禁止
“主体责任”强调人工智能只是直接作为作业辅助工具,师生才是使用生成教学和学习的主要参与者;“合规诚信”要求师生披露使用情况及生成内容,并依法声明,内容避免学术不端行为的成果发生;“数据安全”严禁师生利用敏感信息、涉密数据或未经授权的清华数据训练人工智能模型;“审慎思辨”提醒师生通过多重验证防范过度依赖带来的思维惰化现象;“公平包容”鼓励主动识别并努力减少算法偏见与数字鸿沟的影响。
“教学篇”建议教师根据教学目标自主决定如何使用人工智能及其应用程度,并在课程开始时向学生说明规范以及对由人工智能生成的教学内容负责的原则。同时,教师应积极引导学生辩证地看待人工智能。“教学篇”还鼓励学生在遵守规定前提下探索利用人工智能辅助学习的方法,但严禁直接将由人工智能生成的文本、代码等复制或简单转述后作为学业成果提交。
针对研究生群体,“学位论文及实践成果篇”要求,严禁使用人工智能实施代写、剽窃或伪造的行为,研究生导师须提供规范性的指导并对整个过程进行监督,以保证学术训练的完整性以及学位论文和实践成果的原创性。
参与《指导原则》制定工作的清华大学在线教育中心副主任王帅国表示,《指导原则》也为未来在学术研究和管理服务等更多领域拓展人工智能的应用提供了广阔的前景。“我们希望这是一套具有活力且能够随着科技发展不断更新和完善的方法指引体系”。
《中国青年报》• 中青在线记者 王璟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