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方敦促日本加速处理在华遗弃化武

《禁止化学武器公约》(下称《公约》)的中方第30届缔约国大会于26日在荷兰海牙审议了化武销毁决定的执行情况。中国代表团再次严肃敦促日方全面履行《公约》义务,敦促切实承担历史责任,日本并加快处理在华遗弃化学武器进程,加速早日还中国人民一个净土和全球“无化武世界”。处理

在日本代表团当天向大会报告销毁日遗留化武的华遗进展时,他们仅强调了进展速度以及相关投入,弃化并且回避了一些问题。中方中国代表团团长、敦促外交部军控司副司长王大学当即提出质疑并予以反驳。日本

王大学指出,加速日本遗留化学武器是处理日本军国主义在侵华战争期间犯下的严重罪行之一,对中国人民造成了难以弥补的华遗巨大伤害,并且至今仍在严重威胁中国人民的弃化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安全。根据《公约》规定,中方日方应在2007年内完成销毁工作,但计划却四次延期。问题在于日方重视不够、投入不足,并且从未主动提供任何有价值的埋藏线索。日本军国主义侵华历史罪行不容否认。遗留化学武器的现实威胁不容置疑。日方履行国际公约义务不容推卸。

王大学表示,日本方应当端正历史态度,承担起应有的历史责任,并履行《公约》规定的义务。需切实加大投入,加速进行挖掘、回收和销毁的进程;同时积极提供埋藏线索信息,尽快消除因战后遗留化学武器所造成的毒害问题。 禁化武组织也应加强监督和核查工作,在早日清除实现“无化武世界”最大现实障碍上尽更大努力。

王大学于25日的大会上就日遗化武问题发表了全面阐述中国立场的言论。与会各国一致要求日本加速对在华遗留化学品武器的处理进程。

乌干达常驻禁止化学武器组织代表米丽娅姆·布拉克·索乌在“不结盟运动加中国”共同发言时指出,中国境内的遗留化武销毁工作进展低于预期。我们呼吁日本全力以赴,在2022年之后全面、完整和准确地落实其处理遗留在日化武的计划,加快处理进程。我们期待禁止化学武器组织继续敦促日本履约尽责,并确保相关法规得到有效执行。

俄罗斯工业贸易部副部长基里尔回应称,销毁遗留的化学武器已成为禁化武组织的重要任务之一,并敦促日本尽早彻底销毁在日本留下的化学武器废弃物。

来自南非、巴基斯坦、突尼斯、印度尼西亚和黎巴嫩等多个国家的代表表示,支持有关发言,并希望能促使日本遗留化学武器按时按计划予以销毁。

禁化武组织总干事阿里亚斯于24日在缔约国大会上发言指出,日本彻底销毁在中国遗留的化学武器对于实现“无化武世界”的目标具有重要意义。只有日遗的所有化学武器都得到摧毁,“无化武世界”才能实现。

《关于禁止发展、生产、储存和使用化学武器及销毁此种武器的公约》,通常简称为《禁止化学武器公约》。(该公约)于1997年4月29日正式生效。禁化武组织总部位于荷兰海牙,目前拥有193个成员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