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高校青年教师的教学科研条件
原标题:《光明时评》提出,改善高校要改善高校青年教师的青年教学与科研环境
每周需承担十多节课时的教学任务,并在课后投入大量时间答疑和指导学生的教师件论文写作;在科研方面,“不升职就不走”的学科考核压力使得青年教师必须在有限的聘期内抓紧时间申请课题和发表高水平论文。此外,研条还面临繁重的改善高校院系行政事务、学科建设以及各类会议活动的青年挑战,这些都挤压了原本紧张的教师件精力资源……近年来,高校青年教师群体“负担过重”问题备受关注。学科近期,研条教育部等六部门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新时代高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的改善高校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明确了要减轻非教学科研负担,青年并减少安排青年教师从事一般行政事务性工作,教师件奠定了“减负松绑”的学科基调。
《指导意见》的研条出台,标志着高校青年教师政策支持体系从侧重于项目思维和制度思维转向了更加注重生态环境的构建。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对青年教师成长给予了高度重视,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加以支持。自2012年起实施专项人才计划,到2018年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逐步形成了较为健全的保障体系,开启了教师队伍改革的新征程。此次出台的指导意见侧重于优化科研与教育教学环境,将有助于全面提升青年教师的整体素质和核心竞争力,为高等教育事业的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从宏观角度来看,《指导意见》是深入实施教育、科技、人才三者相结合的战略的关键举措。它能够有效加强国家高端人才储备,为科技创新注入持续动力,并为推动教育强国、科技强国以及人才强国建设提供坚实的支撑保障。
尝试建立更加公平、包容和可持续的发展生态。一是完善评价机制,打破单一的“唯帽子、唯论文”。通过取消某些人才称号作为评价指标,并推行代表成果评价方法,打破过于依赖量化排名的“符号化激励”,推动科研评价转向尊重学术多样性和深度。营造支持慢科研及范式创新的包容性学术生态,并构建鼓励自主发展的制度环境。 二是规范人才培养和引进程序,加强全方位培养措施。通过放宽高技能人才的年龄与学历限制、实施职业发展导师制以及设立预聘长聘制等手段,减轻青年教师的压力,拓展其成长空间,增强他们的归属感,推动人才管理从“契约约束”转向更符合心理需求的状态,促使人才长期融入组织目标。 三是提升服务保障水平,营造安心育人环境。通过薪酬与住房改革降低年轻教师的生活压力;简化非教学科研事务,释放更多认知资源,为教师专注教学科研提供制度支持和条件保障。 四是优化教学评价机制,引导教师回归教学本职。提高教学质量及成果在绩效分配、职称评定中的权重,强化教学工作中心地位。将课程建设和教学改革成果纳入学术评价体系,纠正重科研轻教学的倾向,推动教学与科研协同发展,实现育人目标。
真正做到让年轻教师轻装上阵,需多管齐下、持之以恒。首先,应完善协同治理机制。将宏观要求细分为重点任务清单、部门责任清单以及跨部门协作事项清单,并明确各项任务的责任主体和时间节点,确保成果形式落实到位。建立定期调度与联合督办制度,层层传递责任并实现无缝衔接,形成政策合力。 其次,深化评价体系改革,发挥评价“指挥棒”作用。构建以教学育人实绩和创新发展贡献为导向的多元化评价体系,实施长期评估机制。支持年轻教师从事原创性研究,并将评价结果与职称晋升、绩效分配及资源分配挂钩,实现“优劳优得”。激发青年教师内生动力。 还需推动资源精准下沉。强化院系主体作用,在师资聘任、考核和资源分配方面赋予更大自主权,确保院系能够根据学科特色开展工作。“建实建强高校教师发展中心”,打造资源整合与赋能平台。为年轻教师提供包括系统化培训、科研平台接入以及心理健康服务在内的全程支持。 最后,建立动态闭环管理系统。形成“监测-评估-反馈-改进”模式,并围绕队伍建设核心维度设定量化指标要求学校定期自查和总结。引入第三方独立评估机制,对政策落实效果进行定期客观分析。畅通年轻教师反馈渠道并将监测与评估结果及一线意见视为优化政策的重要依据,确保《指导意见》持续发挥作用。
(作者:仇芳,现任浙大宁波理工学院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