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数字化治理:制度助力教师减负

作者包括两位来自北京师范大学教师教育研究中心的教育学者——一位是博士后研究助理,另一位则是数字师减中心的研究员。

随着教育数字化工作的化治深入,教师工作内容正在经历结构性变化。理制力教填表格、度助打卡、教育截图以及系统登录等看似微小的数字师减操作,累积起来成了耗时耗力的化治新负担。原本用来提高效率的理制力教技术反而给教师在教学主业之外增添了新的工作负担。 对此,度助《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中小学教师非教育教学负担若干措施的教育通知》聚焦于“精简数据填报与应用程序使用”。通知提出了一系列针对性举措,数字师减并通过制度化治理,化治旨在让数字技术重新回到支持教学、理制力教服务教师的度助正确轨道上,防止其带来更多的非教学负担。这不仅回应了教师的实际关切,也是教育数字化从“建设”迈向“治理”的重要一步。

现实挑战:先简化“制度”,再通过“技术提升”。

数字技术进入教育领域后,对提升教学质量发挥了积极作用,但在实践中也带来了一些新的问题和挑战。“系统越来越多、平台不断涌现、数据填报频繁”——“数字赋能”的初衷在某些环节变成了“数字加压”。一些教师感觉,这种技术的应用加速了他们的事务工作量和注意力的消耗。

因此,数字化赋能减轻教师负担的关键在于制度上的“去冗”。技术本身并不会带来负担,真正的问题是它常常被套上行政管理的要求。各部门和层级之间的信息系统建设不统一标准、数据壁垒明显,信息难以实现整合共享。教师在不同系统之间不断进行重复操作和服务响应,这些成本最终转化为他们的事务性负担。

社会系统理论指出,一个系统要高效运转的关键在于降低其内在复杂性。教育数字化治理也是如此。只有通过制度进行自我优化、标准实现统一整合,并且流程得到精简与优化后,数字化才能真正“轻装上阵”。教师才能够把更多时间和精力投入到教书育人本职工作中去。《通知》中的措施可谓对症下药,在于先解决制度上的问题,而不是寄希望于技术的便利。

政策措施:数字化治理五大关键措施

在"制度去冗"的主题下,《通知》第五条从系统建设、责任落实、功能约束、平台整合和流程管理五个方面作出了部署,形成了数字化治理的“五大抓手”。这五项举措相辅相成,不仅直接解决了教师非教学负担的问题,并且为通过数字化赋能来减轻教师负担指明了路径。

一是建立统一底座,打破数据壁垒。完善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构建一个统一、权威且可共享的数据平台,这是数字化赋能减负的基础。通过统一口径、唯一标识以及全周期管理等方式,贯通教师招聘、任职、培养和评价等环节,从而克服信息孤岛并避免重复填报问题。遵循“最小必要”原则明确数据的使用目的与保存期限,确保信息采集能够有效支持教育治理和服务决策,并且不会成为额外负担给教师带来的压力。

二是健全“责任机制”,前置管理关口。在数字化环境下,平台众多且分散、功能堆积等问题普遍存在,问题根源常在于职责不明、监管不足。《通知》明确规定建立教育移动应用管理的责任制度,实施“谁选用谁负责”的原则。省级教育部门每年集中清理面向中小学和教师的政务App,并列出选用清单;未在名单上的应用不得强制使用。通过将责任前置至决策环节,在入口处整合选用、备案及清理流程,确保每款进入校园的应用都有明确的责任标识和指导说明。

三是划定“功能红线”。非教学技术功能的过度介入是教师数字负担加剧的原因之一。明确应用程序不得设置打卡签到、积分排名、统计在线时长等强制性功能,非必要不得要求上传照片、视频、轨迹等敏感信息,这是防止“技术越位”的关键举措。 功能设计应以教学需求为限,以教师可承受为度,避免“留痕主义”和“数据崇拜”对教育工作的影响。这样做可以约束防滥用行为,以节制促高效,使数字化真正回归到教育的核心逻辑。

四是实现“一网统管、一表通行”,提升协同效率。减轻教师负担的关键在于减少重复和打通堵点。《通知》提出整合与共享教育数据平台,实行“一次采集、多方共享”。目的是让数据在系统间流通而非在教师端叠加。通过统一目录和口径,确保同一数据在不同业务场景下的同源同义;利用数据共享替代重复报送,减少人工流转和重复抓取,提高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同时,建立授权、留痕、审计机制,做到“谁使用、用到哪、为何用”可追溯、可问责,让教师能安心享受“一个表走天下、一次填写长期可用”的便利。

五是要严格把好“审批闸门”,确定好教师的任务边界。为了真正减轻教师的负担,必须确保责任清晰、事务分明。 《通知》明确指出,在教师填表、报数、统计等工作中应加强统筹与审批管理。不得安排教师承担除教育教学外的数据报表工作,并且非教学业务调研不得进入校园进行现场调查。通过集中受理和分级分发的方式,将数据任务从教师个体负担中解脱出来,明确哪些职责属于行政事务,哪些属于教学事务。这样可以防止让教师来补制度的不足或为流程服务。

改革路径:从个体改进转向全面整合

教师减负改革正在由分散改良向系统集成转变。是否能让教师真正集中精力投入教学,关键在于各层级与各部门能否主动承担起系统性责任。应将“减负”从一线的被动应对转变为制度层面的主动举措。数字化赋能的目的,不是让教师简单适应技术环境,而是通过制度依托技术营造良性生态环境,确保教育系统更好地支持教师专心于教学和安心育人。

具体而言,《通知》推动了三个深层转型: 一是从理念导向转向实际落实。以往的教师减负措施多停留在口号层面,并缺乏具体的制度执行手段。此次通过清单管理和审批约束,将“哪些不该做”、“出了问题谁负责”的具体内容纳入制度建设中,使减负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是从各部门各自为战转向系统协同合作。各部门建立统一的数据平台和管理系统,让信息在行政体系内顺畅流通,打破了重复报送的情况,使教师从“被系统服务”转为“为系统服务”。 三是从前端的应对转向源头的风险防控。将责任压实在决策过程中,并把风险防控嵌入制度的起点之中,防止系统建设和任务下达出现无序和失当的情况。通过这种方式,使教师减负工作进入可持续、可检验的系统治理轨道。

长效机制:稳步前进,防止反潮现象发生,重视监测,并加强各部门间的协作配合。

数字技术助力减轻教师负担,关键是构建长期稳定的制度保障。结合《通知》要求,在推动过程中,要关注“逐步推进、防范反弹、加强监控、共同参与”四个环节的实施。

要稳步推进,只有摸清底数、识别数字系统间的重叠与脱节,才能实现有针对性的优化。对教师负担进行数字化治理应基于既有资源进行衔接与整合:能互通的尽量打通,能兼容的尽量合并,避免反复折腾,使现有资源在统筹中提效,让数字化真正减负而非添负。在此基础上,需要不断优化和固化,通过完善“最小必要数据集”、“一次采集”等规则,并推动清单化选用和年度清理常态化,以确保减负改革行稳致远。

要防止负担回潮。为巩固减负成效,必须守好三条防线: 1. 守住职责边界:凡与教书育人无关的事项,不得以“数字化”名义下沉到教师端。跨部门任务应回归行政流程处理。 2. 守住信息边界:敏感数据默认不采集,确需采集时必须有明确依据和用途。 3. 守住系统安全:建立“白名单—黑名单—退出机制”的动态管理模式,确保问题应用能够及时被发现并清理。

要加强实证监测。通过数字化赋能减负,既需依靠制度推动,又依赖于可量化、可追踪的实际成效验证。《通知》提出的建立教师减负监测点及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机制,核心正是为了这一目标。我们要持续考察技术在实际使用中对教师时间分配、教学投入和情绪负荷等方面的真实影响,从而判断其是否真正减轻了教师负担,或是以新形式增加了工作压力。基于这些实证数据,才能及时修正和优化技术应用,使数字化治理建立在真实经验基础之上。

要深化协同共治。技术的价值不仅在于帮助教师提升个体效率,更在于为教育治理构建起协同的结构和通道。《通知》强调形成“教育主责、部门协同、上下贯通”的工作格局,而数字技术正是在这一体系中起到关键纽带作用的力量。 教育行政部门需统筹规划数字化治理环境建设,地方则需细化落实;学校应优化数据采集与使用的流程,并避免重复报送。在此基础上实现信息互通,统一标准和共享数据,使各级单位在同一个系统内协同运作。决策与执行、反馈与改进形成闭环式管理机制。这样,数字技术赋能减负将不仅限于工具层面的改良,更能推动教育治理高效协同运行成为制度化的动力源泉。

《光明日报》,日期为2025年11月18日,位于第15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