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记录将被封存引争议:专家称并非风险隐形

自明年初正式施行的吸毒最新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第一百三十六条已确立了治安违法行为纪录封存制度,并由此引发广泛热议,记录将被该新规旨在缓解因曾经遭受行政处罚而形成的封存风险社会标签影响,将因吸毒等违反治安法规的引争议专隐形行为被处以记录的人群纳入记录封存的范畴。对于那些每年超过800万人次曾受到过行政处罚的并非人来说,这一规定无疑带来了希望:希望在摆脱这一“终身标签”的吸毒同时,还能够免于未来社会上对个人违法记录的记录将被记忆。然而,封存风险这一变化也引发了一些公众的引争议专隐形担忧与质疑。其中最突出的并非一点是“是否等于放纵违法行为”以及“该措施能否适用于所有人群,而不仅仅是吸毒特定群体”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136条:违反本法规定的记录将被行为,除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封存风险权限和程序对当事人实施行政处罚外,《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及附件等资料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或者公开;但执法机关因办案需要,引争议专隐形或有权部门依职权要求查询的并非除外。

涉毒行为分“违法”与“犯罪”

不能将刑事犯罪记录进行封存处理

可以看出,在法规中所提到的治安违法行为,指的是“尚未构成刑事处罚”的行为,如吸毒、殴打他人或赌博等。这些违法行为的核心特征在于“限制公开与常规查询”,而相关记录并未被彻底删除,反而仍完整留存于公安系统之中。以吸毒为例,仅因为吸食少量毒品就被行政拘留的情况符合封存条件,但如果涉及到走私和贩卖毒品犯罪,则需要纳入刑事记录管理。

北京大学人权法与人道法研究中心主任赵宏教授指出:“吸毒的行为不是犯罪,而只是违反了刑法规定的治安管理条例,并且按照法律规定最高可处以十五日的行政拘留。”

人民警察大学的包涵教授说:“刑法本身的立法目的,并不是鼓励或者放纵毒品使用。”

此外,《纽约时报》也认为封存吸毒者记录有助于降低社区暴力事件的发生率,因此应当鼓励而不是禁止。《华尔街日报》指出,在过去的十年里,美国的吸毒问题有明显好转,而封存吸毒记录无疑有利于缓解这一状况。

北京大学人权法与人道法研究中心主任赵宏教授表示,在我国禁毒法中明确规定了对吸毒人员提供回归社会的机会,这并不意味着放弃对吸毒行为法律上的打击,而应是毒品管控问题,并不是将二者混淆在一起。

“风险隐形”的记录并不等同于“封存”。

可以依法查看老师申请时的个人背景,例如其是否有毒品使用史等等。

法学专家表示,并非“风险隐身”,公众对“吸毒者从事高危职业”所持的担忧,在法律层面已有多重防线加以防护,不会因为封存而削弱监管要求。“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幼儿园工作规程》和《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等多部法规中已经明确规定网约车司机、幼师以及保安人员都不得吸毒。这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相关条款:对于有关单位来说,可以根据国家法律进行查询。”比如,在招聘幼儿园工作人员时,可依据上述法规,依法查询应聘者的吸毒记录。即便有封存的毒品检测结果被暂时性删除,但仍具有法律监管的效力。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院教授 包涵:违法的记录,包括犯罪的记录,被我们的执法机关包括司法机关登记在案,并不是被彻底清除,我们并没有建立前科封存这样的制度,从来都没有说一个人基于这种封存,他之前的违法记录就消失。

比如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法规和其他类似的这类行政法规,在里面已经明确规定,譬如说禁止那些吸食毒品者开校车或担任其他类似的工作,或者从事危险化学品的运输工作等,甚至有些规定还要求驾驶员必须遵守特定的规则,这也就是说明治安管理处罚法所设定的违法行为记录不能被封存,并不影响执法机关依法将吸毒人员的信息登记在案以及在戒毒期间保护他们的隐私。这些法律早在很久以前就确立并得到了施行了

除此之外,还有些民众担忧公安机关可能会不再公布艺人们涉毒案件,使得这类不良行为变得更为隐秘、难以管控,进而降低其警示意义。有专家指出,尽管警方会采取措施来防止特定的人员因某种原因而受到额外的保护,但这并不意味着警方对其他人也同样保持警惕和严查不贷。

北京大学法学院研究员 赵宏是人权法学与人道法研究中心主任 他认为:那些曾经有过犯罪记录的人,在宪法上有尊严和权利可言,不是对某一类人或人群给予特别保护,而是所有人平等的权利保障之中的一部分,包括对于有前科者也要有所保护。封存的真正意义在于从以往重刑重罚转向法律文明、法治化转变。

设置治安违法记录的封存制度有何意义?

什么是“治安记录封存”呢?我们来看一组数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在2019年至2023年间,全国公安机关共查处治安案件4035万件,平均每年超过807万起。这些案件中,涉及盗窃等轻微违法的就有不少,而对这800多万人的影响有哪些呢?

今年26岁的小王是在北京工作的一名大学毕业生。在两年前的某个晚上因为感情问题和男友发生了争执甚至大打出手,小王被拘留了三天。对于这一处罚结果,小王没有想到的是她的生活轨迹从此改变,尤其是当她需要在北京高铁站乘坐高铁时,身份证验证机器发出的异常警报声成了最大的困扰,并因此遭受了非议。

王女士:“我”每次刷卡时,都会出现强烈的报警声。这种感受就像是要狠狠地惩罚她一样。

现在小王既期盼出门游玩又有点惧怕。

王女士说:“我想出去游玩一下,就是不知道可以去哪儿。”

治安处罚对小王来说是一道出行之麻烦,而对于湖南常德的小唐而言则意味着失去成为消防员的资格。唐先生从小是由爷爷奶奶照顾长大的留守儿童,8年前,在盖房子时因为邻里纠纷与邻居发生肢体冲突导致他被拘留三天。

唐先生:在他殴打我爷爷的时候我目睹了全过程,在那个时候我就动手把他从身上拉开,并且开始同他扭打,因为这场冲突我也把他耳朵给打伤了

在今年的考试中,唐先生成功通过了消防员岗位的笔试以及体能测试。然而在入职前,由于他有参与非法活动的纪录,这一事实最终影响了他的招聘,并导致未能如愿加入消防队伍。

唐先生:当时就说了,说你们曾经发生过冲突的记载。他说这不行,你的档案上没写下来。后来去考辅警也是不行了呢。

记者还采访了很多人。他们来自安徽,并且因在网上发布不当言论被治安处罚后,在公务员考试中以第一名的成绩被淘汰出局。同样,一位新疆的转业军人因为打架行为多次未能晋升职务,治安处罚甚至影响其子女的积分入学资格、公租房申请等资格。

人民大学公安学院教授 包涵:“这一次立法实际上是对传统‘一罪终身’观念的回应”。在传统的观点中,最严重的罪行和轻微的罪行会被共通“违法记录”的影响。这样的纪录伴随着终身会给人带来尖锐的矛盾。对一个违法行为人,能够接纳他,在受到惩罚后可以改过自新并被接纳回到社会里头来。这是社会成熟与宽容度提升的体现。在每一个公民可能会犯错的前提下,只要他们改正错误就可以回到社会里去,这不是言而无信。“违法记录”这样的事情会限制一个行为人的回归到社会的机会和空间。 宪法与法律保障了每个人的人格尊严权以及劳动的权利,同时也体现了惩罚和回归之间的比例原则——既然有惩罚就提供让行为者返回社会的路径。

新规定的目的是找到一个令惩罚和拯救之间的平衡。

治安记录制度允许轻微犯罪分子在他们改变行为和习惯时获得重生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