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四部门联手解决农民工欠薪问题
为了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河南并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部门问题,河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省公安厅、联手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解决省高级人民法院日前联合发布通知,农民决定建立全省范围内的工欠打击房屋和市政工程项目中建筑市场违法违规行为及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联合作战机制。
根据通知,薪问在联动机制中被纳入的河南行为对象包括全省各级公安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人民法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发现的部门,房屋市政工程建设领域市场主体或个人违反《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联手涉及违法发包、解决转包、农民违法分包、工欠挂靠及出借资质等行为以及建设单位未依法依规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薪问行为。此外,河南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工作中发现的建设单位未能按时足额将人工费用拨付至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单位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等情况也被纳入,同时包括单位或个人提供的虚假证明文件、伪造、变造或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及印章等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
各级公安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以及人民法院,在案件办理中如果发现房屋市政工程领域内市场主体或个人存在违反建筑市场相关行政法律法规的行为,应及时将案件线索通过书面方式移送给同级的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 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接到案件线索移送函及相关材料后,应依法进行调查处理,并将结果及时反馈给移送机构。在工作中若发现建设单位未按照约定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足额拨付人工费用,或施工单位拖欠劳动报酬等违法违规行为,应向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移交案件线索及相关证据材料;如发现有市场主体、中介机构或个人涉嫌犯罪的情况,则应及时按照有关规定向公安机关移送相关线索。
同级公安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以及人民法院应建立日常联络机制,并加强信息沟通。若在工作中发现具有倾向性或普遍性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可能涉及犯罪的情况,且需要其他相关部门强化监管时,可以通过沟通会商或书面建议的方式与相关单位对接。共同分析问题成因,强化协作机制,堵塞监管漏洞。 对于重大、复杂或需多方协同推进的案件,则可根据需求开展专门的会商,建立专案联络机制,共享证据线索和执法信息,以提升办案质量和效率。
各级公安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人民法院在处理有关案件时,若需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协助配合,则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积极配合,不得推诿、阻碍或拒绝。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在查处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出借资质等违法违规行为过程中,同级公安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各自职责予以支持配合并提供协助。公安机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获取的证据材料,依法转化后可以在其他部门的案件中作为证据使用,但若存在足以否定的相关证据或事实则除外。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确认相关市场主体或个人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行为时,可视为行政处罚的重要直接证据。
此外,《通知》提出: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将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以及省法院认定的拖欠工程款且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市场主体名单定期移交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依法依规将这些名单列入“黑名单”,实施信用联合惩戒措施。 如各级人民法院通过法院生效裁判认定某市场主体在工程建设活动中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应当在日常联络中向同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通报相关信息。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将其严重不良信用信息录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系统,并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