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整治非法“黑救护”

11月3日电 国家卫健委网站消息,黑救护近日,部门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整治公安部办公厅、非法交通运输部办公厅、黑救护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部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综合司和国家疾控局综合司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非法救护车专项整治工作的整治通知》,简称《通知》。非法

《通知》包含了四个部分,黑救护分别是部门整治范围、重点任务、整治实施步骤和组织保障。非法

关于专项整治的黑救护对象,明确规定了此次行动将针对所有登记注册为"救护"类目的部门机动车辆,并涵盖了那些未经授权,整治擅自提供院前医疗急救和医疗照护转运服务的非"救护"类车辆(常称为"黑救护车")。

重点任务方面:一是要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联合公安交管部门对救护车进行全面清查,摸清底数,并实时核查救护车辆的新增和注销情况。二是明确了救护车的管理主体和监管原则,强调了规划、信息化赋能和社会协同监管的重要性。三是确定了登记注册为“救护”类机动车辆、“黑救护”违规行为的打击范围,依法依规对涉事机构及人员严肃处理。四是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医疗照护转运,有序化解供需矛盾,疏堵结合引导医疗照护转运服务健康发展。

从2025年10月到2026年9月进行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时间为一年。该活动可分为自查与纠正、集中整改以及总结回顾三个阶段。

此外,《通知》提出要做好组织保障,并建立长效机制。具体内容包括:(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二)推动部门间合作,建立高效工作机制。(三)加强宣传教育,促进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