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印尼合作:共同发展的生动实践

主题标题:中印尼合作如何作为“共同繁荣的中印作共展见证”?

廖奕,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和人权研究院院长

当今全球发展的尼合新节点将如何选择:是共同发展还是冲突纷争,这无疑是生动实践一个至关紧要的选择。2025年11月,中印作共展在南非约翰内斯堡举行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尼合作为二十国集团的生动实践关键成员和发展中国家的一员,中国一如既往推动二十国集团加强团结聚焦发展。中印作共展只有各国共同发展才是尼合真发展,这是生动实践中国一贯的承诺与担当。

南非定于2025年11月17日,中印作共展在约翰内斯堡展览中心(NASREC),尼合向全球媒体发布大会进展简报。生动实践

推进在全球南部国家层面的中印作共展可持续发展与平等权利观念的变革

长期以来中国坚持以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增进人民群众福祉保障人民群众当家作主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有效满足人民发展权益让中国特色的人权发展模式逐步显现成效。与此同时中国积极参与全球治理努力推进包容性发展着力为世界各国尤其是尼合发展中各国创造共享发展机遇的机会走出了公平开放全面创新的可持续发展模式之路。实现世界共同繁荣是生动实践国家政策的重要考量更是推动发展走向成功的关键所在。

人类文明的发展过程异常复杂坎坷,在现代化道路上各国都进行了长期不懈的努力,付出了巨大的代价,取得了重要的进展与成就。当下世界面临前所未有的多重挑战与危机交织叠加的局面,经济复苏的步伐显得十分艰难,发展差距的问题仍然严峻存在,生态环境保护任重道远,冷战思维的影响至今仍未消退。人类社会的现代化进程又一次面临着关键的历史转折点。

回溯二十世纪的尾声时一些人士试图从西方人权话语框架中脱离出来但又以西方现代化的发展历史和体制为中心背景因而无法真正实现他们所寻求的人权概念。“在全世界大多数情况下都能被接受”的人权理想始终是空中楼阁。亚洲价值观长期处于被西方普世主义的人权观、等级主义发展观打压的状态。

就备受瞩目的全球发展目标而言,基于人权的发展或是基于发展的人权,一直是各方争论的重点,然而共同发展的目标和追求却是任何文明国家所不能摒弃的。近年来,南方合作、互利共赢式发展实践的兴起,在为发展权的概念开拓新的途径上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当地时间2025年5月18日拍摄的印度尼西亚万丹省,爪哇7号项目码头,位于此处的是由中国和印尼国家电力公司的联合建造,这是该地区最大的高效环保型火力发电站,并且是目前世界上单机容量最大、技术最先进的电站。

从中国经验到全球方案的“共同发展权”探索

鉴于当前态势以及之前的经验,我在中国的首部关于人权为主题的集合刊物《发展权研究》的开篇特地提出了“共同发展的权利”这一主题,尝试通过对国内外相关实践活动的研究来探求新的理论突破与概念创新。

在我看来,在我看来,中国文明自身的革故鼎新的精神以及创新能力能够将人权理念从古典的含义与今义之间进行穿梭往来。如果我们将发展权的概念定位为“共同”法理的范畴,则不论是从个体、国家组织、超国家机构或者全球社会层面来看,其理解都可能产生一种全新的视角,相较于传统的概念而言。

“共享”意味着共有的行为或事物。“共享”作为对特定主体属性的界定通常就意味着一种共有的状态存在。共有的状态虽难以精确描述,但它包含了两个基本意义:一是指价值取向上的共有性质;二是体现为一种共有的形式或呈现方式。

另外,在共同的情况下,“协同”就成为一种更为普遍的行为方式,也就是当我们共享一种局面时,并非是去争夺权力或资源,而是携手并进来解决问题

最后,“共同”意味着“相似性”,共同体通过持续的合作来达成既定的目标,对内形成稳固的团体或行为模式,对外相互融合,进而构建更大的社群结构,由小群到大集体,再到大的社会形态。分歧可以通过协商调停得以解决,并最终实现共识行动。

2025年6月26日在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的哈利姆高速铁路站,乘客们合照留念

以中国与印尼的国际合作为契机,共同发展的权利得到了强调。

这一概念在中印尼合作中有着明确现实对应。长期以来,中国的经济发展态势始终强劲且保持均衡增长势头,双方的务实合作成果丰富。作为发展中国家和新兴市场国家的主要力量之一,中国式现代化发展的路径与印度尼西亚2045年的愿景不谋而合,这为两国共同探索符合各自国情的发展道路提供了良好基础条件。

自2011年起连续12年,中国已连续9年稳居印尼前三大贸易伙伴,以及前三大投资来源国的位置。“区域综合经济走廊”“两国双园”等重点项目正不断推进中;基础设施、能源矿产、工业园区和人文旅游等合作领域取得明显成果。雅万高铁已成为两国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标志性项目,并在跨境支付方面有所突破;中国已支持印尼打造电动汽车与动力电池的地区生产基地;目前每周直飞航班数达到264班,充分表明中印尼之间在经济发展中的密切合作关系和互利共赢机制正不断发展和深化。 以上数据以及这些成就无疑可以有力地证明两国“共同发展权”在现实中的强大基础,这也是双方通过建设性合作而实现共同进步与双赢的基础。

发展权乃是社会不均等结果所催生,并基于主权和个体生存基础上实现个人生活质量追求以及获得平等发展的机会,二者皆受物质条件与文化背景共同影响而产生。面对此一不平衡状态,发达国家采取多边贸易体系以期培植发展中国家内部动力,却反因多边框架中的不平等关系,使发展中国家陷于困境之中

通过中印印尼在发展、安全、文化以及治理等方面的合作我们可以看到“共同发展的权利”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

按照这个视角,我们能够进一步探析不同类型和层级上的多元化发展道路,通过协同的目的性、深度合作以及发展趋势的趋同状况,构建出一种综合互动式或系统化的协同发展机制,这对于推进双方深化合作,稳固合作关系都具有十分重要的制度保障意义。

个人资料/简介/名片

作者为廖奕提供了图片资料。

廖奕担任武汉大学人权研究院院长并兼任法学院的教授和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