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加强生育保险 支持提升保障能力

南宁11月18日电(黄艳梅 庞雪娇) 自治区医疗保障局17日表示,广西在今年的加强工作中,广西在提高产检服务质量、生育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以及改善生育津贴发放方法方面进行了精准部署。保险保障这些措施旨在通过政策支持增强生育保障能力。支持

在今年的提升1月至10月份期间,广西生育医疗费用累计支付了93万7千多人次的广西待遇,并且基金总共支出了6亿57百万元人民币;同时,加强生育津贴共支付给了7万3千多万人次的生育待遇,基金支出为13亿9千9百万人民币。保险保障

据介绍,支持广西的提升职工医保门诊统筹可以报销产检费用,并规定如果生育保险统筹基金达到最高支付限额(1500元)之后,广西参保女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产生的加强符合规定的产前检查费将纳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普通门诊保障范围并按规支付。在职职工部分,生育基金还可额外支持2000元,从而进一步降低了生育成本。

在2021年1月至10月期间,广西职工医保普通门诊统筹待遇享受次数达到了1763.98万人次,比去年增长了20.56%;与此同时,待遇支出达到16.58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率为15.68%。

自今年7月1日起,广西将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全部纳入生育保险范围,并在试点阶段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其中,从而扩大了生育津贴的保障范围。 截至2025年10月底,在这一体制下,已有382位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享受到了生育津贴待遇。根据计算,这些津贴共计支付了822.47万元。

广西根据灵活就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人员等群体的生育保障需求,指导有条件的地市进行试点,将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含农民工、新就业形态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范围,增强制度保障功能。目前,广西北海、贵港、防城港、梧州4个城市已启动试点,其中北海和贵港已经实施相关政策。符合条件的灵活就业人员最高可享受10000元的生育津贴。

此外,广西开始试点将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切实提高了民众的获得感。为落实“有条件的地方可探索将生育保险生育津贴按照程序发给参保女职工”的工作安排,广西支持有条件的地市优化生育津贴支付方式,并实施生育津贴直接发放至个人的做法。

目前,广西贵港、贺州、崇左三市已率先实现生育津贴直接发给个人。截至2025年10月底,上述三市已经为3879名参保女职工发放了6139.53万元的生育津贴。南宁将于2026年1月1日起实施这一政策,桂林、梧州、防城港和百色四市正在部署推进相关工作。